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 首頁 > 訊息公告 > 最新消息
友善列印 張貼至「Facebook」 張貼至「Twitter」 張貼至「Plurk」 張貼至「Google+」 張貼至「Line」 字級: 字級設定小 字級設定中 字級設定大

最新消息

內政部新增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之戶籍登記項目,如公告事項, 並自112年6月19日起實施。
112-06-13最新消息

下列戶籍登記項目,當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者,得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,
(一)經我國法院撤銷監護宣告之監護廢止登記:以受監護人為申請人。
(二)經我國法院撤銷輔助宣告之輔助廢止登記:以受輔助人為申請人。   
二、本公告另刊載於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ris.gov.tw)。
 


相關附件:
 1120607公告
瀏覽人次:263 人    更新日期:112-06-13